3 基本规定
3.0.1 本条简要说明了大模板的主要组成部分。面板系统包括面板、肋、背楞等;支撑系统包括承力座、可调长度支撑杆及相应连接件等;操作平台系统包括脚手板支架、护栏、爬梯、脚手板等。为清楚起见以一面墙体工作状态的示意图描绘。大模板结构形式有整体式、拼装式等,本标准无意通过示意图规范和统一大模板的具体结构和构造。
3.0.2 大模板面板系统面板材料可以为钢板、铝合金、竹胶合板、木胶合板、塑料板等,结构形式有的有背楞,有的无背楞,且肋和背楞的布置形式也不一样,为满足混凝土浇筑质量要求,大模板设计时应根据其材料特性、结构形式、支撑方式等特点,按照最不利工况对模板结构进行强度和刚度设计。计算中的荷载与变形限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的相关规定。
3.0.3 本条为大模板各组成部分所使用材料的总体要求。本次修订中未规定大模板应采用的具体材料而改由设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0.6 大模板各系统之间一般是通过螺栓或销轴连接,为满足大模板施工安全要求,组成大模板的各系统之问的连接应可靠。
3.0.7 大模板竖向放置时的受风面积大,风荷载作用是引发大模板倾覆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其抗倾覆性能只能通过估算,实际工程中不具备验证条件,为此本条仅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3.0.8 各模位间大模板与角模拼缝或大模板与施工完毕结构间的间隙很小,拆模时应在模板与建筑结构完全分离条件下吊运,以达到载荷明确、吊运安全的目的。为此要求在大模板施工流程及总体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拆模空间问题,在不破坏模板的前提下即可顺利装拆、吊运。
3.0.9 大模板施工涉及物流、起重吊装、混凝土结构养护、模架支护等多个环节,因此在组织大模板施工时,应按照大模板设计方案并结合施工现场的规模、场地、起重设备、作业人员、模板流水段作业周转的施工期滞留期等可能出现的问题做通盘考虑和安排,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以利于大模板优越性的发挥和施工的安全、均衡、有序、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