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绿地分类
2.0.1 绿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相对应,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与广场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外的区域绿地两部分。
2.0.2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
2.0.3 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4 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组合表示,或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绿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0.4-1和表2.0.4-2的规定。
表2.0.4-1 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分类和代码
表2.0.4-2 城市建设用地外的绿地分类和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