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满堂脚手架
6.8.1 常用敞开式满堂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可按表6.8.1采用。
表6.8.1 常用敞开式满堂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
注:1 最少跨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1的规定;
2 脚手板自重标准值取0.35kN/m2;
3 地面粗糙度为B类,基本风压w0=0.35kN/m2;
4 立杆间距不小于1.2m×1.2m,施工荷载标准值不小于3kN/m2时,立杆上应增设防滑扣件,防滑扣件应安装牢固,且顶紧立杆与水平杆连接的扣件。
6.8.2 满堂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6m;满堂脚手架施工层不得超过1层。
6.8.3 满堂脚手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6.3.1条~第6.3.3条的规定;立杆接长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对接扣件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3.6条第1款的规定。水平杆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第2款的有关规定,水平杆长度不宜小于3跨。
6.8.4 满堂脚手架应在架体外侧四周及内部纵、横向每6m至8m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以下时,应在架顶部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及以上时,应在架体底部、顶部及竖向间隔不超过8m分别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宜在竖向剪刀撑斜杆相交平面设置。剪刀撑宽度应为6m~8m。
6.8.5 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水平杆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6.8.6 满堂脚手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2时,应在架体的外侧四周和内部水平间隔6m~9m、竖向间隔4m~6m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当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措施。
6.8.7 最少跨数为2、3跨的满堂脚手架,宜按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设置连墙件。
6.8.8 当满堂脚手架局部承受集中荷载时,应按实际荷载计算并应局部加固。
6.8.9 满堂脚手架应设爬梯,爬梯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
6.8.10 满堂脚手架操作层支撑脚手板的水平杆间距不应大于1/2跨距;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本规范第6.2.4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