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模板支撑架构造
6.3.1 模板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
6.3.2 模板支撑架每根立杆的顶部应设置可调托撑。当被支撑的建筑结构底面存在坡度时,应随坡度调整架体高度,可利用立杆碗扣节点位差增设水平杆,并应配合可调托撑进行调整。
6.3.3 立杆顶端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图6.3.3)不应超过650mm。可调托撑和可调底座螺杆插入立杆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伸出立杆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m,安装时其螺杆应与立杆钢管上下同心,且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应大于3mm。
图6.3.3 立杆顶端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mm)
1-托座;2-螺杆;3-调节螺母;4-立杆;5-顶层水平杆;6-碗扣节点
6.3.4 可调托撑上主楞支撑梁应居中设置,接头宜设置在U形托板上,同一断面上主楞支撑梁接头数量不应超过50%。
6.3.5 水平杆步距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步距应通过立杆碗扣节点间距均匀设置;
2 当立杆采用Q235级材质钢管时,步距不应大于1.8m;
3 当立杆采用Q345级材质钢管时,步距不应大于2.0m;
4 对安全等级Ⅰ为级的模板支撑架,架体顶层两步距应比标准步距缩小至少一个节点间距,但立杆稳定性计算时的立杆计算长度应采用标准步距。
6.3.6 立杆间距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立杆采用Q235级材质钢管时,立杆间距不应大于1.5m;
2 当立杆采用Q345级材质钢管时,立杆间距不应大于1.8m。
6.3.7 当有既有建筑结构时,模板支撑架应与既有建筑结构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点竖向间距不宜超过两步,并应与水平杆同层设置;
2 连接点水平向间距不宜大于8m;
3 连接点至架体碗扣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300mm;
4 当遇柱时,宜采用抱箍式连接措施;
5 当架体两端均有墙体或边梁时,可设置水平杆与墙或梁顶紧。
6.3.8 模板支撑架应设置竖向斜撑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等级为Ⅰ级的模板支撑架应在架体周边、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4m~6m各设置一道竖向斜撑杆;安全等级为Ⅱ级的模板支撑架应在架体周边、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6m~9m各设置一道竖向斜撑杆(图6.3.8-1a、图6.3.8-2a);
图6.3.8-1 竖向斜撑杆布置示意图(一)
1-立杆;2-水平杆;3-竖向斜撑杆
图6.3.8-2 竖向斜撑杆布置示意图(二)
1-立杆;2-水平杆;3-竖向斜撑杆
2 每道竖向斜撑杆可沿架体纵向和横向每隔不大于两跨在相邻立杆间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图6.3.8-1b);也可沿架体竖向每隔不大于两步距采用八字形对称设置(图6.3.8-2b),或采用等覆盖率的其他设置方式。
6.3.9 当采用钢管扣件剪刀撑代替竖向斜撑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等级为Ⅰ级的模板支撑架应在架体周边、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不大于6m设置一道竖向钢管扣件剪刀撑;
2 安全等级为Ⅱ级的模板支撑架应在架体周边、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不大于9m设置一道竖向钢管扣件剪刀撑;
3 每道竖向剪刀撑应连续设置,剪刀撑的宽度宜为6m~9m。
6.3.10 模板支撑架应设置水平斜撑杆(图6.3.10),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等级为Ⅰ级的模板支撑架应在架体顶层水平杆设置层、竖向每隔不大于8m设置一层水平斜撑杆;每层水平斜撑杆应在架体水平面的周边、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不大于8m设置一道;
2 安全等级为Ⅱ级的模板支撑架宜在架体顶层水平杆设置层设置一层水平剪刀撑;水平斜撑杆应在架体水平面的周边、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不大于12m设置一道;
3 水平斜撑杆应在相邻立杆间呈条带状连续设置。
图6.3.10 水平斜撑杆布置图
1-立杆;2-水平杆;3-水平斜撑杆
6.3.11 当采用钢管扣件剪刀撑代替水平斜撑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等级为Ⅰ级的模板支撑架应在架体顶层水平杆设置层、竖向每隔不大于8m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2 安全等级为Ⅱ级的模板支撑架宜在架体顶层水平杆设置层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3 每道水平剪刀撑应连续设置,剪刀撑的宽度宜为6m~9m。
6.3.12 当模板支撑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不设置竖向及水平向的斜撑杆和剪刀撑:
1 搭设高度小于5m,架体高宽比小于1.5;
2 被支撑结构自重面荷载标准值不大于5kN/m2,线荷载标准值不大于8kN/m;
3 架体按本规范第6.3.7条的构造要求与既有建筑结构进行了可靠连接;
4 场地地基坚实、均匀,满足承载力要求。
6.3.13 独立的模板支撑架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大于3时,应采取下列加强措施:
1 将架体超出顶部加载区投影范围向外延伸布置2跨~3跨,将下部架体尺寸扩大;
2 按本规范第6.3.7条的构造要求将架体与既有建筑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3 当无建筑结构进行可靠连接时,宜在架体上对称设置缆风绳或采取其他防倾覆的措施。
6.3.14 桥梁模板支撑架顶面四周应设置作业平台,作业层宽度不应小于900mm,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1.5条的规定。
6.3.15 当模板支撑架设置门洞时(图6.3.15),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洞净高不宜大于5.5m,净宽不宜大于4.0m;当需设置的机动车道净宽大于4.0m或与上部支撑的混凝土梁体中心线斜交时,应采用梁柱式门洞结构;
2 通道上部应架设转换横梁,横梁设置应经过设计计算确定;
3 横梁下立杆数量和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立杆不应少于4排,每排横距不应大于300mm;
4 横梁下立杆应与相邻架体连接牢固,横梁下立杆斜撑杆或剪刀撑应加密设置;
5 横梁下立杆应采用扩大基础,基础应满足防撞要求;
6 转换横梁和立杆之间应设置纵向分配梁和横向分配梁;
图6.3.15 门洞设置
1-加密立杆;2-纵向分配梁;3-横向分配梁;4-转换横梁;5-门洞净空(仅车行通道有此要求);6-警示及防撞设施(仅用于车行通道)
7 门洞顶部应采用木板或其他硬质材料全封闭,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8 对通行机动车的洞口,门洞净空应满足既有道路通行的安全界限要求,且应按规定设置导向、限高、限宽、减速、防撞等设施及标识、标示。